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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烟草消费税
■ 消费税(EXCISE DUTY)
ㅇ 欧盟对烟草、含酒精物质、能源(油类、燃气、电等)物质征收消费税。
ㅇ 欧盟执行委员会只规定了应征收消费税的最低税率,每个成员国在不得低于最低税率的基础下可以自行制定本国的税率,其征收的消费税会纳入征收国家的国库。
■ 烟草消费税的概要
ㅇ 欧盟成员国需征收烟草消费税最低税率的2011/64/EU指南。
ㅇ 此最低税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总税负(TTB)7.5%和76.5%之间的特定要素 : 以每1000支卷烟的数量表示。
- 从价税构成要素 : 以最大零售价的百分比表示。
ㅇ 此外,总消费税率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 每1000支卷烟最低超过90欧元
- 必须超过加权平均零售价的60%
ㅇ 但,每1000支卷烟最低超过115欧元的国家不用遵守超过加权平均零售价60%的规定。
※ 适用方式 : 每20支卷烟为1包计算示例
零售价 (不含税) | 0.7 欧元 |
+ 消费税 - 特定要素 : | 1.0 欧元 |
+ 消费税 - 从价税: | 0.8 欧元 (零售价的 27%) |
总消费税: | 1.8 欧元(零售价的 60%) |
= 价格 (不含增值税) | 2.5 欧元 |
+ 增值税 20% | 0.5 欧元 |
= 零售价 (含所有税) | 3.0 欧元 |
ㅇ 欧盟法案只规定了最低税率,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国情,在不得低于最低税率的基础上自行制定相应税率。
ㅇ 有一些特定条款允许对一些偏远地区如葡萄牙领域亚速尔群岛和马德拉群岛等消费的烟草适用最低税率折扣50%的税率。
■ 烟草产品消费税概要
ㅇ 2011/64/EU指南另外规定除卷烟(Cigarettes)外可以降低对制造烟草的消费税率。
ㅇ 对于“其他烟草产品”的消费税征收方式与卷烟的征收方式稍有不同。
ㅇ 欧盟成员国可以自行选择消费税计算方式,如特定要素或从价税或复合税。
ㅇ 最低税率调整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其他烟草产品”。
产品类型 | 最低税率 |
细切烟草 (Fine-cut smoking tobacco) | 加权平均零售价的 48%* 或 每公斤 60欧元* |
雪茄及小雪茄 (Cigars and Cigarillos) | 零售价的 5% 或 每1,000支或每公斤 12欧元 |
其他吸烟烟草 (Other smoking tobaccos) | 零售价的 20% 或 每公斤 22欧元 |
* 至2020年为止预计增加到50%或60欧元
■ 对进口货物的缴税及提货
ㅇ 纳税义务人(货主)应当在货物搬入到保税区之前缴纳增值税(VAT),消费税(excise)等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ㅇ 进口商在非最终目的地进行通关时,关税应当在进口地缴纳而增值税等税种可以保留到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再缴纳。经过此流程后可以正常提取货物。
ㅇ 完成进口通关后货物可以在欧盟成员国内任意移动。
■ 成员国(域内)之间交易时
ㅇ 欧盟成员国之间的交易并不视为进口,因此不会对货物征收关税。
ㅇ 欧盟成员国之间交易应缴纳消费税的货物时,也需要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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