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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石油煤炭税
■ 概要
在日本进口原油,进口石油产品,气体状态的烃,煤炭时,根据石油煤炭法应缴纳石油煤炭税。
■ 课税对象
ㅇ原油
ㅇ进口石油产品 : 汽油, 桐油, 轻油, 重油, 润滑油等
ㅇ气体状态的烃: 天然气,进口LPG(烷烃,丁烷) 等
ㅇ煤炭
■ 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应为进口课税对象原油的进口商。
■税收标准·税率·税额
由于石油煤税是根据进口数量征收的,因此将数量乘以每单位税率成为税额。
ㅇ税收标准:“进口”(数量税)
ㅇ税率:石油和石油产品:2,040日元/千克
天然气碳氢化合物:每吨1,080日元
煤炭:每吨700日元
ㅇ税额:石油和石油产品的进口(kl)×每单位的税额(2,040日元)
天然气烃进口量(吨)×单位税(1,080日元)
煤炭进口量(吨)x单位税额(700日元)
■ 课税标准和税额
石油煤炭税为从量税,原油等按照重量每单位(ton, kl)乘于税额即可。
(如 : 每ton为 700日元, 每 kl 为 2040日元)
石油煤炭税 = 进口数量(ton,kl) X 每单位税额。
■ 申报和缴纳
进口石油煤炭税的课税对象物品时,有关物品的进口申报时须向主管海关提交石油煤炭税申报书。
☉ 申报书记载事项
ㅇ课税标准数量
ㅇ石油煤炭税额
ㅇ根据其他法律可以抵扣的石油煤炭税
ㅇ申报人地址、姓名
ㅇ保税区所在地
ㅇ出口国
☉ 缴纳
提交申报书的人,应在从保税区域搬出课税对象物品之前,缴纳石油煤炭税。
■ 石油煤炭税免税
进口的原油等原则上都是石油煤炭税的课税对象,但是其他例外的出口用或其他特殊用途进口,搬出的物品通过石油煤炭税法规定的申报, 批准等流程可进行免税。
■ 参考事项
ㅇ本系统根据石油煤炭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税率可计算出石油煤炭税。但是否为免税对象,请进口人本人亲自认真核实。
ㅇ根据规定,原油等石油煤炭税的课税对象物品的进口人必须对进口数量,出口国家,进口许可日等进行单独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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